各院(系):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华师行教字[2004]69号《华中师范大学关于推荐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规定》,现就我校推荐2010届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按华师行教字[2004]69号文件所规定的程序,各院(系)应于9月21日以前完成初审工作,并将考核结果张榜公布。10月10日以前将所有考核学生的情况汇总表(见附件一)、有关材料的复印件及《申报表》(见附件二)送交教务处学务管理办公室。
2、10月16日以前,教务处对送审人选进行讨论,报主管校领导批准后,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于10月23日,把拟推荐的名单送湖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
二、注意事项:
1、《申报表》中“校级学术竞赛和科研成果奖”本次仅指学校组织的“大学生科研成果奖”。学生奖励加分请各院系严格参照华师行教字[2004]69号《华中师范大学关于推荐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规定》执行,学生所发表论文严格按照教师评聘职称要求来评定等级,原则上论文奖励加分不能超过5分。
根据华师行字[2007]57号文件精神,考核合格的博雅计划学生在申请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时获得奖励加分5分。以及根据华师行教字[2007]73号文件精神,学生在校期间参与并于2009年6月学校组织验收合格的国家级、校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分别奖励加分3分、2分,未结项的不给予加分。
2、音、体、美专业的学生,外语通过国家四级才有资格推荐。
3、按学科教学论分配的指标,不得免试推荐到其他专业。学生完成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后,须到中学从事教学工作或到师范院校从事相关专业学科教学论课程教学工作。
4、此项工作时限性强,请各院(系)克服困难,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各项工作。
5、推荐考核工作要严格按华师行教字[2004]69号文件规定进行,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6、各院系免推研究生人数比例另行通知。
教 务 处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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